编者按

      藏族文学栏目由藏族文学史、古典文学、古今藏戏、口传文学、当代文学等栏目组成。 藏族古代文学在藏族文学史上具有不容轻视的地位,从内容到形式自成系统。其创作群体的角度来讲,可分为三种。其一,由民间集体创作,而经后人整理的口传文学。如;创世史诗、英雄史诗、长篇叙事诗、机智人物故事、魔幻故事及生活故事、寓言故事、各地民歌、谜语、谚语、哲嘎等等。其二,由宗教人士创作的直接或间接宣扬宗教思想的文学作品。此类文学作品内容比较丰富,体裁繁多。包括史传文学、诗歌、颂词、格言、散文、小说、剧本等等。其三,主要由世俗贵族创作的文学作品,这一类型文学也在藏族文学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最具有代表性的如;朵噶·次仁旺杰的《循努达美》和《颇罗鼐传》等小说。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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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国家级藏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作者:   来源:中国藏族网通   发布日期:2009-05-18 17   编辑:贡布

  
中国藏族网通讯
1月24日,文化部办公厅发布公告,公示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示期为30天。为期30天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示期结束,青海、西藏、四川、甘肃、云南五省区申报的藏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康巴拉伊、天文历算、藏族黑陶烧制技艺、藏族民歌、拉萨当雄赛马会等数个项目在新入选项目公示之列。

   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要求,文化部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直单位申报的2540个项目进行了审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价值进行了认真评审和科学认定,提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其中新入选第二批国家级藏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有39项。

一、民间文学

 序号 编码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备注

 38 Ⅰ-165 康巴拉伊 青海省治多县 50

 47 Ⅰ-173 藏族婚宴十八说 青海省文化馆 62

二、传统音乐

  39 Ⅱ-213 川西藏族山歌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54  四川省炉霍县
55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56

  47 Ⅱ-243
藏族民歌
(华锐藏族民歌、甘南藏族民歌、玉树民歌) 甘肃天祝藏族自治县64 

     Ⅱ-245
藏族民歌
(华锐藏族民歌、甘南藏族民歌、玉树民歌)
甘肃甘南藏族自治州 65 

     Ⅱ-247 藏族民歌
(华锐藏族民歌、甘南藏族民歌、玉树民歌)
青海玉树藏族自治州66

  62 Ⅱ-249 扎木聂弹唱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 106

  70 Ⅱ-235
佛教音乐
(直孔噶举派音乐、拉卜楞寺佛殿音乐、青海藏族唱经调)西藏墨竹工卡县 119

     Ⅱ-244
佛教音乐
(直孔噶举派音乐、拉卜楞寺佛殿音乐、青海藏族唱经调)
甘肃省夏河县
120

     Ⅱ-248 佛教音乐
(直孔噶举派音乐、拉卜楞寺佛殿音乐、青海藏族唱经调)
青海省兴海县
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