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3月1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讨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
《 人民日报 》( 2021年03月02日 04 版)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重点人群和部分乡镇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详情]
多名在华外企高管近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拥有良好的创新环境和人才资源,且供应链优势显著,随着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推进,为企业提供了大有可为的市场。... [详情]
探馆视频|小姐姐带您线上打卡2022智博会... [详情]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互联网基础设施快速向偏远的农村延伸,历史性地实现了“村村通宽带”。如今,快速高效的网络将一个个村庄与世界相连,为乡村振兴插上互联网翅膀。... [详情]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曾多次阐释“中国式现代化”的深刻内涵,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