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藏族网通讯 从4月1日起,将实施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驾驶证买分卖分以及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责任,最高罚10万元。
据了解,以往一些机动车驾驶人为避免记满12分,请他人顶替处理交通违法和记分,严重损害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记分制度的教育引导功能,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5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五万元,一次记12分,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
组织他人实施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10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受理其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扣减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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