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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5月1日起施行

来源 : 青海日报    作者 : ​尹耀增    发布时间 :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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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藏族网通讯 4月25日,海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召开《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以下简称《立法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立法条例》于2024年2月2日海北藏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19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立法条例》包括总则,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州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废止和解释,其他规定,附则七章五十八条。制定《立法条例》是海北州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各方配合、公众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的重要体现,标志着海北州立法工作首次有了一部全面完整的程序性法规,也标志着海北州立法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将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规范立法程序,发挥在立法中的引领、推动作用,为推进法治海北建设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

 
编辑 : 才让尖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