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1月24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月下旬在西宁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青海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青海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青海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青海省2022年省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其他。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优化资金使用,严格资金监管;确定深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措施,进一步便利群众就近看病用药。...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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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俄双方商定,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将于11月25日以视频方式举行。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将与俄罗斯副总理切尔内申科共同主持会议。...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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