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都市报2月5日A12版消息,卫生部日前印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规定,“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有则笑话说,看一张病历,画家以为那是抽象派大师的杰作,音乐家以为那是天才的狂想曲。相信上医院看过病的人大都有这种经历:医生写的病历“龙飞凤舞”,汉字、拉丁字应有尽有,如果当草书作品欣赏还可以,但要从上面看出点你想知道的东西,难矣。因此,许多患者不无担忧地说,由于病历成了“天书”,自己生了一场病,可具体的病症如何、吃的又是些什么药,都不清楚。
我想,要是让医院解释病历上爬满“火星文字”的原因,理由肯定有一箩筐。不管怎样,病人应该有知情权吧?一个医院可以环境差一点,护士态度不好一点,只要有专家,就有人慕名而来,但如果专家不能把病症书写、解释清楚,那么,患者下一次还会选择这家医院吗?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将于3月1日起施行,不管它对这个行业的约束力有多大,作为执掌生死大权的医生们,我们还是斗胆进一言:大夫,您得好好练练字了!
医院方面,也很有必要开个病历书写培训班,制定一个病历书写标准,请一些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来医院指导。定期考核,让医护人员在思想上更加重视病历规范书写。规范的病历是公正判定医疗事故责任的保障,它使医患双方的权益都得到法律保护,也能促使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这既符合社会大环境的需要,也是医院内涵提升的一个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