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地产企业大多数仍属中小型,因此和其他中小企业一样,同样面对融资难的困扰,如何尽快打通融资通道,突破对房地产开发来说至关重要的资金瓶颈,成了关乎中小房地产企业生死存亡的重大命题,外资银行正在逐步成为中小房地产企业的首选。
中小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难题,更多是因为融资模式单一化。通过发行房地产信托基金、股票、企业债券等房地产直接融资方式融资,可解决其融资难题。而信托基金更关注房地产项目优劣,而非发展商规模。又到年末,银行的还贷期限就在眼前,对资金捉襟见肘的发展商而言,又是一道难熬的关。
目前各大商业银行都已完成放贷计划,剩余的贷款发放余额将主要向大房地产商发放。即便利率远高于银行信托基金(一般高达15-20%),银行也不轻易向中小房地产企业发放贷款。中小房地产企业融资实属不易,因为这个原因,中小发展商因为融资能力相对较差,而失去很多宝贵的开发机会,最终使大房产企业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总裁李晓东认为,大部分开发商几乎完全采用间接融资的模式,通过银行贷款建设项目。但银行贷款不是股权投资,社会储蓄不是开发商的股东。
间接融资比例过大的最大问题是投资收益与承担风险的不对等,在房地产开发中,开发商以较少的自有资产对项目开发负责,政府出让土地、银行提供房贷和按揭、期房购买者预付房款。项目成功,开发商获得其中绝大多数的收益;而项目失败,政府和银行以及普通购房者则承担绝大部分的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中小房地产企业很难获得监管层的信任,融资的难度因此产生。
李晓东还表示,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通过发行房地产信托基金、股票、企业债券等房地产直接融资方式进行融资。他表示,联华国际信托投资将发展两种信托基金,一种是购买租赁式物业,是通过长期收取稳定高回报租金收益及物业增值方式的信托基金;另一种则是贷款给房地产企业的信托基金。这一种信托基金将主要提供给开发中低价位、能满足多数城市居民需要的住宅项目。李晓东表示,联华信托更关注房地产项目的优劣,而不是发展商规模大小。关键是项目的定位是否合适,销售是否滞胀。如果项目定位不合适,销售情况也不好,即使得到金融部门的贷款融资,也不能解决滞销的根本性问题。但如果项目具备优势,销售不存在太大难度,即使开发商的规模较小,资金实力相对较弱,依然能得到开发资金的扶持。
另外,寻求外资银行的融资合作,成为一种对于中小房地产企业或开发商更有效的方式,
北京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就表示,北京华远最早跟一家外资银行进行融资合作时,它们提供的贷款额度不仅投放在北京市场,也可以投放到二三线城市去,只要合同中约定即可,并且贷款利率低于内资银行。但是提供优质的财务报告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会赢得外资银行对企业的充分信任,这一点在中小房地产企业向外资银行融资时极其重要。(编辑 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