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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王丽一 |
来源: 青海日报 2008年06月16日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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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工作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人重视。“保护我们的文化基因”、“留住民族文化的根”、“延续民族的灵魂血脉”、“别忘了回家的路”等话题也日渐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关注和讨论的问题。这无疑是一个十分可喜的现象,说明我们的民族文化自觉与文保意识正在不断增强,对民族民间文化的认识正在不断提高。在重视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问题之一,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过度物质化的倾向。一个牛郎织女的故事,五六个省在争;一个“梁祝故里”的传说,十几个城市在抢;一部“三字经”,引起了几个地方的“热斗”……昔日少人搭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忽然变得如此热门,不能不让人心生感慨。如果真是认识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并想在其保护和传承方面做更多的工作,那当然很好。令人遗憾的是,争抢者的着眼点往往并不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而是在它背后可能潜藏着的经济利益。换句话说,就是只想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全物质化,变成自己的摇钱树或提款机。
不可否认,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既有文化价值、艺术价值,也有其经济价值。它们需要经营,需要打造。它们也可以同发展旅游相结合,可以通过这样的展示平台,丰富一个地方文化旅游的内涵,提升一个地方的形象,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但是,作为一种文化资源或文化品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之所系,终究还在于“文化”。如果失去了这一根基,一味地将其作为市场创收的工具,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但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反而会在其过度物质化的过程中,逐渐异化,逐渐变味,最终失去它存在的价值。以原生态歌舞为例,它的神韵和魅力,本来就在其原生性上。可如今在一些地方的旅游表演中,主办方为了让它吸引眼球,常常不惜“大胆创新”,把原生态歌舞的表演方式和内容全变了。更有甚者,还加进了一些庸俗、不健康的东西。这,应该说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过度物质化的一种表现。而事实证明,离开了对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弘扬、继承、发展,所谓的创新,就会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就会脱离了基础,失去了前提。事实也证明,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旦失去了文化的支撑,失去了它的独特性、民间性、真实性,其表面上的纷繁和热闹只会带给人们更多的迷茫。(编辑 贡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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