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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东治 |
来源: 2008年01月15日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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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教学工作21年的王佐龙委员告诉记者,如果重新选择职业,他仍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现在从事的法律教学工作。他饱含深情地说:“法学教育塑造民众的精神、品格与规则意识,使法制能在国民的灵魂深处扎根,使法律信仰具有深厚的民情基础。为此,我将永远操守对法学教育的情结”。
“学高为师”,为了达到“学高”,而无愧于为师,王佐龙尽可能利用各种资源,使自己的专业知识更加深厚,为学子们更好地解惑传道,在21年的教学生涯中,他主讲了国际法、行政法学、法理学等核心课程,研究领域和成果涉及国际法基础理论、行政法基础理论、法律文化等,参与国家和司法部的法律法规研究课题。
在教学之余,王佐龙教授对本土法律资源与法律实践予以了极大的关注,体现了一个法律工作者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近年来,他先后数次赴三江源和我省东部农区,对我省“三农”法律问题、三江源生态保护问题、民族法制文化的现状及对当今司法的影响问题、村民自治与农民法律意识问题等进行认真调研,形成的成果以提案形式在全国及省政协有关会议上引起强烈反响。在此基础上撰写的学术论文《三江源自然保护区法律对策研究》、《法制视觉下的西部农民贫困问题》对于推进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和解决农民自身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他站在三江源生态保护关系到中国经济的整体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站在生态环境权即西部民众基本人权的高度,提出为实现三江源生态环境的依法保护,应弘扬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本位等观念。同时,结合现代立法观念,构筑了三江源依法保护的制度框架与法律框架,对我省的三江源保护立法具有重要的参照意义。(编辑 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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