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6年中国青海结构调整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总体方案》的要求,为做好参会参展组织筹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会议安排
(一)举办时间:2006年7月8日至12日,会期5天。7月8日上午举行开幕式,7月12日上午闭幕。每日9:00—17:00开馆,中午不闭馆。
(二)举办地点:主会场设在青海省国际展览中心;分会场设在青海省博物馆、西宁体育馆。
(三)会议内容:
本届洽谈会主要内容由投资洽谈、展示交易、大会论坛、文化交流、就业招聘五大板块组成。
1、投资洽谈。以项目投资合作和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以各类企业为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经贸交流与洽谈活动。按照“发挥优势、扩大领域、创新方式、拓展空间”的原则,组织参会者推介投资项目,发布招商信息,介绍投资环境和政策,进行专题项目对接洽谈,积极探索洽谈新形式,扩大区域投资合作。吸引国内外各类企业和投资机构参与西部结构调整,投资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优势资源开发、传统产业改造、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高客商资源共享水平和洽谈实际成效。
2、展示交易。以各主办省区市的知名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特色资源、企业形象、科技成果、旅游、房地产建材、通讯信息、汽车及其他名优新特产品展示交易和合作信息发布交流活动。
(1)省区市综合展示。集中展示各省区市综合实力、投资环境与合作意愿,开展区域间经济社会事业合作交流及洽谈活动。
(2)科技成果展。重点展示机电、工业、农牧业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高新技术成果,进行洽谈交易,促进技术成果与资本的跨地区结合。
(3)举办中藏药产品展。组织一批中藏药重点生产企业,集中展示青藏高原特色中藏医药资源及产品。
(4)举办第六届中国青海国际汽车博览会。围绕汽车消费这一热点,组织一批全国知名汽车厂商和经销商展示展销其最新产品。
(5)第三届通讯信息业博览会。组织全国著名IT企业,展销计算机软件与系统集成、通讯与网络、数字化家电等产品。
(6)房地产建材展览会。组织一批房地产开发商、新型建材装饰产品经销商,开展房地产项目、新型建材装饰产品展示、交易活动及开发项目招商活动。
(7)青洽会摄影展。展示青海省自然风光、历史文化、民族民俗、经济建设成就、投资环境、和谐社会建设等。
(8)旅游开发展示。推出一批旅游资源开发与建设的项目,对外招商引资,促进西部地区同东中部地区在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建设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推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项目和产品,举办旅游宣传促销及旅游产品展销活动,动员组织国内外游客和参会代表到青旅游观光。
(9)民族工艺、青海特色文化展。展示我省历史文化、各族民俗、民间工艺品和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并开展合作、交流、宣传与洽谈活动。
(10)名优新特产品展示交易。糖酒副食产品和其他日用消费品展销。其中,分会场举办的名优产品展销会在青洽会闭幕后,与剩余产品展销会同期进行。
3、大会论坛。围绕大会主题,举办主题报告会、企业家论坛、电视论坛和其它专题交流研讨活动。
围绕实施“十一五”规划、对外开放、结构调整、可持续发展、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民营经济、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发展农牧业产业化、发展外向型经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构建和谐社会等西部和青海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进行集中研讨。
4、文化交流。突出西部民族特色及青海的地域文化与民族特色,组织具有青海地方特色的文化产品进行集中展示。大会期间,由我省为大会组织一台以“增进友谊,扩大开放、加强合作、共同发展”为主题的文艺晚会,并通过市场化方式,组织各类文艺团体举办多种形式的文化演出活动,以文化交流促进经贸合作。
5、就业再就业招聘大会。围绕重点项目开发建设和各企事业单位对人才的需求,组织开展2-3次现场就业人员招聘活动。
二、组团参会
(一)邀请对象:
1、国家领导人,国家有关部委及司局的领导,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国驻华大使、参赞。
2、各有关行业组织,投资中介机构,信息咨询机构。
3、世界500强企业,著名国际跨国公司,国际投融资企业,外商在华商务机构,进出口专业客商和国际重要商团组织,中介机构及其他投资类客商。
4、国内500强企业和其他知名企业,全国知名私营企业。
5、国内外各主要新闻媒体。
(二)报名方式:
1、“青洽会在线”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qhwit.gov.cn。
2、在所在省区市代表团报名参会、申请展位。
3、直接向洽谈会组委会报名。
(三)接待服务:
1、主办省区市政府代表团(各7人),其它省区市政府代表团(各5人),协办单位(各3人),其他符合大会要求的特邀代表,由会议统一安排和接待。
2、其它参会代表和客商的接待工作由会议接待组统一组织和协调,为其提供会务、产品推介、信息发布、项目洽谈、签约仪式和旅游等各项服务,费用自理。
(四)为加强与各地的联络,请各省区市指定联络员负责与洽谈会组委会联系,并于4月15日前将联系方式及省(区、市)情概况、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秘书长名单电传至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三、组团参展
(一)展馆设置。主会场设置室内展位1000个左右,设置室外展区1个,设立综合、专业、外商、特色展区和服务区五个部分。
分会场举办名优产品展销活动,设置展位200个左右。
大会论坛和产品推介、信息发布、技术交流、企业座谈等各种专题会在省会议中心和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举行。
(二)布展日程安排:2006年7月3日至6日布展,每日布展时间为8:30—18:00,中午不闭馆;7日检查各展区布展情况;7月12日15:00时以后撤展。
(三)展示形式与要求:
1、展示形式:
(1)各省区市的展位由各省区市代表团根据各自的优势和特色进行设计布展。如有特殊布展要求,应提前1个月向大会布展组提出。
(2)主要以图片、文字展板、灯箱、电视录像、实物等为展示形式。
(3)序厅、签约厅的设计、制作,洽谈室、新闻发布会、专题会和各种服务设施由青海省负责设计和布展。
2、布展要求:
(1)布展要求做到整齐规范。展区内主通道宽度不得小于4米,副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米,高度以符合安全要求为原则(主展馆净高4.0米、副展馆净高3.5米)。
(2)力求新颖、美观、整洁、安全,具有一定档次和水平。
(3)青洽会组委会为参展省区市提供展示场地和所需电源,其它所需器具由各省区市自备,如需在我省租用,应列出清单,提前15天报大会布展组。
(4)各省区市如委托我省有关单位设计制作,应提前1个月向大会布展组提出,费用自理。
(5)布展前,请各省区市指定专职布展联络员,负责本地区布展联络工作,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布展组。
(6)为保证布展安全,各参展单位必须遵守各项安全规定,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馆内,不得占用共用通道,不得随意接线和超负荷用电。不得在馆内随意张贴海报、广告,服从洽谈会组委会统一安排。
(四)交易方式:展示、洽谈、项目签约、定货、批发零售相结合的交易方式。
(五)收费标准:
1、主会场一层标准展位(3米×3米)收费3500元/个(含组展费500元),二层标准展位(3米×3米)收费3000元/个(含组展费500元)。副馆标准展位(3米×3米)收费3000元/个(含组展费500元)。
2、室外展示场地展期内每平方米收费100元。
3、组团参展单位付清全部展位费后一次性返还组展费,组展费返还仅限于各主办省区市统一组团单位。
(六)广告宣传及费用:本次大会为各参会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广告服务,欢迎选择。
1、互联网免费为各主办省区市提供有关政策、概况、投资洽谈、商品贸易、高新技术成果等大会宣传。企业如需广告网页,价格面议。
2、大会拟出会刊,如有在会刊上登广告意向者,请将广告样品、图片及广告费一并于6月5日前寄送布展组。(具体事宜请向大会布展组咨询)
3、会场周围及西宁地区部分交通干线上广告:拱门、横幅、彩球、彩旗、路牌、主要街道宣传等,价格面议。
四、展品储运
展品原则上自运,如需洽谈会组委会负责接运的,委托青海国茂会展有限公司统一负责。
展品运至地点: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青海省国际展览中心。(铁路整车、零担、集装箱到站—西宁东站;航空到港—西宁机场)
收货单位:青海国茂会展有限公司(请在外包装上注明:“青洽会”字样);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解放路22号;收货人:吕士民;电话:0971-8233384;手机:13909712563;传真:0971-8233384;邮编:810000
展品在接运过程中发生的市内运输、劳务、保管、吊装、装箱、人工搬运等费用,由展品接运单位向参展单位直接收取。
五、参会参展联络
2006青洽会组委会办公地点设在青海华侨大厦。
联系人:贾宁燕 赵金英 王海峰 马汝杰 唐西宁
电 话:0971—8235264、8235040、
传 真:0971—82354453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北大街30号
邮 编:810000
2006年4月1日前,请与青海省招商局联系。
联系人:贾宁燕 赵金英 王海峰 马汝杰 唐西宁
电 话:0971-6306325、6302505、6305554、6302314
传 真:0971-6305554
地 址:西宁市五四西路虎台二巷16号
邮 编:810008
编辑:张晓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