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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滕宝龙 |
来源: 中国藏族网通 2007年05月21日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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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您坐这儿!”4月29日,在2路公交汽车上,一个中学生起身给刚上车的老人让座。老人名叫张利河,家住在城东区,今天要去中心广场转转,虽说今年已是80岁高龄,但老人身体健康,十分健谈。说起最近五年变化,老人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政府出台了很多关心老年人的优惠政策,就说这《青海省高龄老人优待证》,有了它,我们老年人干啥都方便了,坐车也不用花钱……”
“刚办《青海省高龄老人优待证》那会儿,我还有点不相信,那可是沿海发达地方才有的优惠政策,咱西宁并不富裕,政府能拿出那么多钱吗?后来,我通过媒体知道这事是真的,赶紧跟儿子一块拿上户口簿、身份证、照片到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办了一个《青海省高龄老人优待证》,回来时我特意坐了趟公交车,看看这证管不管用,一上车,这证还真好使,没掏钱就坐到家了……”
说着,张大爷从上衣兜里掏出一个绿颜色皮子的优待证说:“这个小本本实话好,有了它我们老年人出行方便多了,坐公交车、逛公园都不花钱了。以前,我腿脚好,退休后在家闲不住,一吃过饭就想出来溜达溜达,可那时西宁市的广场和公园少,公交车也少,公共厕所更少,很不方便,而且到哪都要收费,自己的养老金又不多,所以远的地方不敢去,只能在家门口转转。现在好了,西宁最近几年发展越来越快了,楼房高了、马路宽了、城市绿了,广场和公园也多了,好多公共活动场所对我们老年人都是免费的,现在想去哪就去哪。”老人面带笑容,一脸满足。
自从我省出台了《青海省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后,我省60周岁以上老人在社会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援助、医疗保健、社会生活、旅游文化、交通出行等方面享受到了更多的优惠服务,让老年人充分享受到社会发展进步带来的好处,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编辑 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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