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的民族研究事业,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伴随着民族工作的进程而发展起来的。在与共和国风雨同行的50年间,民族研究经历了从幼年走向成熟的过程,发展成为研究领域十分宽广、学科体系较为完备、研究机构比较健全、研究力量雄厚的综合性学科。在繁荣社会科学研究、为各个时期的民族工作服务等诸多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就。
一、新中国民族研究事业的发展历程
以少数民族为对象的研究,在中国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从远古殷商时代的卜辞、周代的金铭文和先秦的古文献,到西汉司马迁撰修的传世巨著《史记》,从历代官修史书和地方志略,到许多文人墨客的文集、笔记和游记等作品,对不同历史时期有关少数民族的情况都有一定的记载。但由于受传统的“汉族中心论”观念的影响,这些记载和研究不可避免地存在或多或少的错误和失实的成分。
19世纪末20世纪初,章太炎、梁启超对中国民族的形成以及民族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研究。进入20至30年代以后,对中国民族的有关研究在理论和方法上都有了明显进步,涌现出了以蔡元培、翦伯赞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民族研究学家,在燕京、清华、云南、四川、中山等一些大学还进行了民族学教学和研究工作,国民党政府的蒙藏委员会也开展了边事研究工作。有关民族研究的书刊不断问世,如《民俗》、《民族学研究集刊》、《边政公论》、《中国边疆》等等。但这些研究多局限于个别民族的历史和语言领域,研究机构匮乏,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因而所产生的作用非常有限。
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民族研究工作。早在建党初期就开始注意研究国内的民族情况和民族问题。尤其是在延安时期,党中央在西北工作委员会专门设立了民族问题研究室,由李维汉主持领导,着重对蒙古族和回族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并形成了一整套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研究方法,培养了一批研究力量。尽管限于当时战争等特殊因素的制约,这方面的研究工作没有得到广泛开展,但客观上为新中国民族研究工作的起步做了必要的准备。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也为民族研究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现实条件。在此后的50年里,我国的民族研究工作虽曾遇到过曲折,甚至遭 受过严重冲击和破坏,但从总体上看,仍然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回顾这段历程,大致经历了起始初创、曲折前进、停滞倒退、恢复发展和开拓创新五个阶段。
(一) 起始初创阶段(1949-1957)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尽快摸清全国的民族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解决民族问题和开展民族工 作提供决策参考,党和政府从1950年起,从各高等院校和有关单位抽调了一批民族研究人才 ,陆续建立了民族理论政策、民族历史、民族语言等研究机构;并就贯彻落实《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的民族政策,特别是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进步,开展了一系列的调查研究工作。如1950年,政务院组织北京、清华、燕京等大学的师生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对蒙古、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等民族进行调查。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系统进行民族调查的开始。
1950年到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各级地方政府,分别组织了由民族工作者和从事民族研究的学者参加的访问团,到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慰问访问。在访问过程中,他们比较系统地了解了各少数民族的社会制度、经济发展阶段、阶级结构、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关系、民族风俗习惯以及宗教信仰等基本状况。
1950年至1957年,有关部门相继开始进行民族识别、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社会历史等大规模的系统调查工作。其中,少数民族社会历史大调查从1956年开始,到1964年基本结束,基本摸清了各个少数民族的社会历史状况、社会结构、意识形态、传统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以及其他各种社会现象。据不完全统计,调查中记录的各种资料多达三百四十多种,二千九百多万字,整理的档案资料和文献摘录有一百多种,一千五百多万字。除此之外,还拍摄了反映17个民族的有关社会发展状况和社会生活的科学记录片16部、相关图片103本,搜集了大量的少数民族文物。这次调查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壮举,为民族科学研究积累了珍贵的资料,对当时党和政府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规划和实施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正确开展民族工作,提供了全面、准确的参考依据。
(二)曲折前进阶段(1958-1965)
在这一时期,民族研究工作者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从多方面、多角度论证和阐述了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不断加强对各族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对少数民族做全方位深入调查研究工作,仍继续得到开展,这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这一阶段前期进行的少数民族语言大调查。在中国科学院和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先后派出由七百多人参加的调查工作队,到16个省、自治区开展少数民族语言普查工作。分别对壮、布依、侗、傣、水、黎、毛南、仫佬、仡佬、苗、瑶、藏、羌、彝、傈僳、哈尼、拉 祜、纳西、白、阿昌、景颇、土家、佤、蒙古、达斡尔、东乡、保安、土、哈萨克、维吾尔、柯尔克孜、塔塔尔、乌孜别克、撒拉、裕固、锡伯、赫哲、鄂温克、鄂伦春、京、塔吉克、畲和朝鲜等少数民族语言及其方言的音位系统、词汇和语法结构进行了普查,获得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通过调查,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情况,为保障少数民族文字的创制和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基础。
在这一阶段,参加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的民族研究人员,从1958年起,根据中国科学院的 规划,在获得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开始编写《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中国少数民族简志》和《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三套丛书。但后因“文化大革命”的破坏,编写工作被迫停顿下来。
进入50年代后期,在“左”的思潮影响下,民族研究工作同其他领域一样也受到了冲击 。有些符合实际的民族研究成果被视为鼓吹“落后论”、“条件论”、“特殊论”,而戴上了“脱离政治”,为“投降主义、修正主义路线”服务的大帽子。在巨大的政治压力下,许多现实问题和敏感的理论问题的研究被迫终止或放弃。
(三)停滞倒退阶段(1966-1976)
“十年动乱”期间,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肆意践踏党的民族政策,在民族工作领域制 造了大批冤假错案,排斥、打击少数民族干部,严重伤害了民族宗教感情,破坏了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他们把“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观点推向极端,将民族问题和阶级问题完全等同起来。大量的民族研究成果被尘封埋没,许多民族研究机构被撤销或名存实亡,不少民族研究工作者受到了错误的批判和处理,使我国民族研究工作陷入了全面瘫痪的状态。
(四)恢复发展阶段(1977-1991)
“十年动乱”结束后,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在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领导下,通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大讨论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进入了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的新时期。被极“左”错误压抑已久的民族研究事业,和全国其他领域一样,恢复和发展工作迅速展开。在突破“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观点的前提下,经过广泛深入地进行指导思想方面的拨乱反正和学科理论方面的正本清源,过去被视为禁区的一些研究工作得到开展,使民族研究工作开始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随着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和改革开放方针的实施,在民族方面又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研究解决。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诸如少数民族经济和世界民族研究等相应的新学科不断增加,民族研究领域进一步拓展。与此同时,各个学科的民族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陆续建立和充实,民族研究队伍不断壮大,有关的学术讨论和对外交流活动也越来越活跃。广大民族研究工作者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把研究工作同民族工作的实际需要紧密联系在一起,充分发挥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促进了民族研究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五)开拓创新阶段(1992-1999)
1992年,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 导思想,把握机遇,加快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年,在第一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江泽民总书记全面阐述了我国90年代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1997年,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为主题,进一步提出,把握机遇,开拓进取,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重点突破经济体制改革,继续深入政治体制改革,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的这些指导思想和大政方针,为这一时期的民族研究工作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开拓了全新的研究领域。
这一时期的民族研究工作,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在继续做好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更加重视应用研究。主要是围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族理论、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民族关系的特点和发展趋势、经济体制改革对民族照顾政策的影响及其对策等诸多重要的现实课题,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许多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成果不断涌现,开拓了民族研究工作崭新的发展局面。
二、新中国民族研究事业的显著成就
新中国的民族研究事业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不论是学科建设、队伍建设,还是科研领域的拓展和研究成果的质量、数量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 民族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广泛建立
从民族研究机构建立的情况看,大致分为国家机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三个主要系统。在这三个系统中,中央一级的,多侧重于面向全国的多学科的综合研究;地方一级的,则多侧重于本地区的民族和民族问题的研究。它们在学科分布和研究方向等方面都逐渐形成了各自的特色。
自50年代初开始,中央和地方各级民族事务部门,根据民族工作决策科学化的需要,陆续建立了研究室或民族研究所等研究机构。与此同时,一些高等院校,特别是民族高等院校,纷纷设立了以研究中国少数民族问题,以及各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历史文化、社会经济等内容为主的研究部、研究室或专业研究机构。当时的中国科学院,也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的民族研究机构(1956年国家在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设立少数民族语言研究所,1958年设立民族研究所,1962年两所合并为民族研究所)。此外,内蒙、新疆、宁夏、西藏、云南等多民族省区的社会科学院,也参照中国科学院陆续建立了有关民族和民族语文的科学研究机构。
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以及民族研究领域的拓展,民族研究机构不断得到扩充,同时,还根据形势需要,增建了一些新的研究机构。如1977年,原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改组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在改组过程中,所属民族研究所在原有的民族理论、民族历史、民族语言3个研究室的基础上,新建了民族学和世界民族两个研究室。1980年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建立了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中央民族学院(现改为中央民族大学)从1980年起也先后成立了民族研究所、民族经济研究所、民族语言研究所、民族文学艺术研究所、中国民族问题研究所、藏学研究所、民族教育研究所等,并将原民族文物研究室改建为民族博物馆。有关党政部门和各级民委也加强或新建了民族研究机构。如1986年,在北京成立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1988年,国家民委成立了民族问题研究中心等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学术研究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各级各类学术团体如雨后春 笋般涌现。民族研究领域也不例外。从1979年开始,民族研究各学科的全国性学术团体纷纷建立,如民族理论、世界民族、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文学、民族学、人类学、都市人类学、少数民族古文字、少数民族历史、少数民族经济、蒙古史、蒙古文学、蒙古语文、辽金及契丹女真史、少数民族哲学及社会思想史、突厥语、古代铜鼓、西南民族、百越民族、双语教学等学会或研究会。同时,一批以专业性、地区性和民族性为特点的学术团体也纷纷建立,如中国少数民族服饰研究学会、少数民族舞蹈艺术学会;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省区的民族理论学会;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壮族研究会、福建省畲族研究学会 、黑龙江省的赫哲族研究学会等等。除这些学术团体外,与民族工作紧密联系的研究团体和社会团体也不断建立,如中国民族政策研究会、中国少数民族法学会、中国少数民族医药学会、中国少数民族体育协会、中国少数民族人权研究会、(中国)台湾少数民族研究会和西部发展促进会等。这些团体不仅广泛地吸纳了民族研究、民族工作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和研究人员,而且使民族研究单位与民族工作部门形成了密切合作的关系,缩短了理论与实践的距离。各级各类学术团体的建立和组织管理上的逐步规范,也为推动民族研究及其各学科领域的正常学术交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民族研究领域不断拓宽
民族研究领域是一个多学科兼容交叉的综合领域,具有较强的学科包容性。在50至60年代 ,随着有关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和语言大调查工作的开展,少数民族历史研究、少数民族社会形态研究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的学科性发展“雏形”,在民族研究领域逐步显露出来。但由于这一期间,长期遭受“左”的错误思潮,特别是“十年动乱”的影响和破坏,致使这些研究也因民族工作的起伏而受到制约,难以得到正常的发展。“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民族研究的大环境得到改善,上述研究工作不仅得以迅速恢复,并伴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入和形势的发展变化,又经过分化、交叉、组合,还形成了一些新的研究学科,如民族问题理论、少数民族经济、世界民族等。
民族问题理论研究的学科性发展,是同我国民族工作和民族研究事业在指导思想上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根本原则紧密相联的,在一定意义上说,是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的结果,是重新在认识和实践中确立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必然产物。
少数民族经济学科是遵循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政方针,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避免“一刀切”的科学方法的结晶。
世界民族学科的诞生,则是对外开放,不断了解国外民族状况,学习、借鉴其它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措施的结果。
除此之外,民族学、民族法学、民族经济、民族哲学和社会思想、民族文化艺术、民族建筑、民族教育、民族医药、少数民族伦理学、汉民族研究等学科的产生,以及其中部分学科(如民族学分为广义民族学和狭义民族学等)内部的继续分化、交叉等等,应该说都是时代大潮发展的必然。与此同时,对每个少数民族的全面研究也在逐步走向深入,并且开展了区域民族的研究,如古代少数民族关系史、古代少数民族及古代少数民族政权的研究、跨境民族的研究等等,研究领域的不断拓展,使民族研究这块园地出现了百花竞放的繁荣局面。
(三)民族研究队伍日益发展壮大
50年代大规模的民族调查,是在老一代从事民族研究的专家学者带领下,吸纳聚集了大批青年学者和许多少数民族知识青年共同完成的。这些民族研究工作者,在长期的田野调查工作中得到了锻炼和培养,形成了吃苦耐劳、实事求是的优良学风,成为新中国民族研究事业的主体力量和基本队伍。但是,在“左”的错误干扰和“文化大革命”的破坏下,民族研究队伍在50年代后期,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不仅没有得到补充、提高和发展,反而有相当一部分人才被迫害、下放或流散。“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随着民族研究机构的恢复和建立,被下放和流散的大部分民族研究人才逐步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上。从l978年开始,由于民族院校和研究生招考制度的恢复,正规教育又成为培养和输送有关研究人才的一个重要渠道,保证了民族研究领域各学科队伍新老交替的顺利实现和发展壮大。同时,一些赴国外深造的民族学、人类学等相关学科的精英人才,也陆续返回国内各民族研究机构。这些新生力量的不断输入,不仅使民族研究领域多学科的发展得到了人才的支持,而且使民族研究各学科的学术水平不断提高。
培养壮大少数民族研究人员特别是少数民族高级专业研究人员队伍,是全国各级各类民族研究机构队伍建设中的重要特点,也是反映民族研究事业发展的一个侧面。以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为例,少数民族科研人员在全所科研人员中所占的比例达到38%,包括25个民族成分,其中拥有硕士学位的22人、博士学位的6人(包括鄂伦春族的第一位博士)、博士后的2人,受聘高级专业职务的15人。他们中有的担任研究所的领导,多人担任研究室的领导,成为各学科的带头人或学科骨干力量;有的被评为国务院或中国社会科学院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十大优秀青年,有的还被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四)民族研究学术交流日益加强
随着民族研究各学科的不断发展,在有关学术交流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进入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民族研究机构和相关学术团体相继恢复、建立,促进了学术活动的广泛开展。国内各种类型的和不同规格的学术会议,将全国从事民族研究的专家学者密切地联系起来,使学术研究在交流和借鉴中得到进一步的深化和发展。与此同时,通过国际会议、考察访问、讲学研修、资料交换等多种交流形式参与国际学术和海峡两岸的学术交流活动,进一步拓展了民族研究的空间,开阔了研究人员的视野,既学习和借鉴了国外有关研究的先进理论和方法,也使中国的民族研究开始走向世界。
刊发和传播民族研究成果的信息载体不断增多,也直接推动了民族研究学术交流活动的深入发展,在扩大研究领域、积累文献资料和培养科研队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出版有关民族研究成果的书籍或影视资料,是民族研究进行信息传播和交流的一种重要形式。同时,民族研究领域还拥有许多独具特色的期刊杂志。诸如1957年创刊的国家民委机关刊物《民族团结》杂志;1958年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民族研究所创办的《民族研究》(后随着形势变化被迫停刊,“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复刊);70年代后期创办的《民族语文》、《民族译丛》(现更名为《世界民族》)杂志;以及在此之后陆续面世的一些专业性期刊,如《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国藏学》等。除此之外,还有各自治区社会科学院主办的社会科学杂志,如《内蒙古社会科学》、《新疆社会科学》、《宁夏社会科学》等;各民族高等院校的学报,如《中央民族大学学报》、《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延边大学学报》等;各类民族研究机构的学术研究或工作交流刊物,如《民族工作研究》(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主办)、《民族论坛》(湖南省民族研究所主办)、《广西民族研究》(广西民族研究所主办)等。这些期刊杂志中既有综合性的,又有专门性的;既有学术性的,又有民族工作交流和民族知识普及性的,总数超过了80种,其中国家一类期刊多达31种。民族研究期刊杂志的增多,在一定意义上表明了国家对民族研究工作的重视,同时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民族研究事业的繁荣局面。
(五)民族研究学术成果大量涌现
新中国民族研究工作从一开始就是建立在调查研究基础之上的。特别是50年代进行的规模最大、内容最丰富、最系统的多民族情况调查活动,搜集和整理了大量有关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语言文字等的第一手资料,搜集了一大批极富历史和研究价值的实物和文物,拍摄了许多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和一批科学资料影片。这些珍贵的资料,不仅为当时制定和实施正确的民族政策,开展民族工作提供了决策参考,也为新中国民族研究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然而,由于“左”的错误和“十年动乱”的影响,这些宝贵资料,除“文化大革命”前内部刊印了《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中国少数民族简志》和《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三套丛书的白皮本以外,其余都未能得到及时的研究和刊行发布。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民族研究事业迎来了春天。1979年在国家民委主持下,启动了包括《中国少数民族》、《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
(编辑 明周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