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外纠纷的处理
一般打架斗殴,亲戚邻里间讼争和伤风败俗行为,依情节轻重罚款。若发生较复杂的纠纷,就由“红保”,“老兰”前往当事火家中进行调解,两方都得供给伙食费用,直到事情了结为止。在内部事务调和后,双方当事人要拿出一定的报酬,一种叫做“日撒”,是外在费用的意思;一种叫“苟尕”,是调解所得酬份的意思。“红保”得到“苟尕”、“日撒",“老兰”只得“日撒”。
对外纠纷的处理。若浪加部落与其他村落发生纠纷时,只有“红保”才有权召集“老兰”协商解决。其他人不得干预或自行调解,违者受罚。纠纷之解决与否取决于“红保”的最终决断。事情解决后若自方当事人不服,轻则罚,重则由“红保”动员全庄群众拆除不服者家的门面。对方当事人不服,亦由所在部落自裁。若纠纷严重,按武装制度中相应办法处理·
2.武装制度
发生对外重大纠纷(多为命案)时,要出兵解决。由“红保”,“老兰”研究决定出兵日期和办法后,派“汉士”到各户通知。凡16岁以上、60岁以下的男子均要出征。_出发前秘密通知各户,。自带刀枪矛子等武器前往,不到或者迟到者罚,名叫“由求”,意即战事罚款。打仗期间, “红保”,“老兰”在后面指挥。出兵至敌对村庄时,对方如派人劝和,需送牛羊,哈达等为劝和礼。牛羊就地宰吃,然后回家再议命价。
3.杀人者赔命价
内部杀人,死者家要烧毁凶手家的房屋,拿走全部家具。对此,凶手的家人不能还手。凶手家一般提前把一些值钱的家产转移到近邻的亲朋家中隐藏后,领全家大小逃到外乡避难。等头人调解议定命价,并认服偿清后才回村定居。命价不论贫富,要以田地和牛羊折价赔偿,并供念经费。有钱势者要分凶手家周围长7 000~4 000尺的田地。若死者家贫,背后无人,就分周围长1 000尺的田地。土地不足赔偿时,由家族及亲朋补赔,并由各户赠送好牛或好马1头(匹)。以牛羊,赌命价的数额与土地之价相等。
(编辑 明周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