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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格萨尔》与藏族部落 2007年08月20日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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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临战,各路将领总是三令五申“士气不高者罚,贪生怕死者杀”之类的战场纪律,整部史诗中未见有人因战斗中表现不佳而被罚被杀的。但史诗中却有这样的记载,岭部落总管王拿出铠甲、马匹等物,请求别让他的儿子出征;门部落的阿琼老人缴纳马匹金银等物请求免除其兵役。部落满足了他们的要求。实际上这些马匹、金银、盔甲是作为他们不出征的罚金被部落接受的,只不过采取了自愿、协商的形式,而且当事人自己也把这些用于上缴部落的财物n L{作罚金。这可以看作是部落对不出战人员的一种处罚。史诗中没有发现部落成员由于服兵役而受到奖励的事例,看来服兵役是部落民应尽瀚起码义务,已经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
3.俘虏政策
“敌人投诚入治下,.应比儿子更疼爱”,这是史诗常用来表明俘虏政策的一句谚语,因此每战都有大批将士向战胜方缴械投降。投降仪式不一而足,有的献物投降,有的脱盔解甲叩首求降。在门岭战争中,门王子玉竹巴杰率其所统步兵9万,骑兵19万,排成18队,列于城堡大门前,门军个个手持白旗,举行投降仪式。而对那些虽已战败,但仍然负隅顽抗、拒不投降者,被俘后则给予严厉的惩处。在拉岭战争的一次战斗中,拉达克部落五名士兵见同伴全部阵亡,便撒腿逃跑,岭部落的尼玛扎巴等人紧追不舍,最后在一个岩洞里抓到他们, “尼玛扎巴等一拥而上,拖脚的拖脚,攥发的攥发,将他们一个个拖出岩洞,用牛毛绳索捆绑结实,像抛糌粑口袋一样,一个个不住地往天上抛去。不一会就活活摔死了四名士兵”①剩下的一个被割去耳鼻后放回去报信。在另一次战斗中,岭军决胜队员们“一个个如狼似虎地跃上前去,跳进战壕,如瓮中捉鳖一般,一下子逮住了30多个拉达克士兵,牢牢捆绑后逐个活活碰死在岩石上。”④在木岭战争中,岭军俘获木古部落的赞拉,岭方众英雄认为,他在前次战斗中杀害岭将廷王,曾给岭军造成了莫大的伤害,对这个刽子手应处以极刑,于是把他绑在木架上作为靶子用石头活活打死。此外,战场上有人为了请功领赏而滥杀俘虏的事也时有发生。这些事例表盼了《格萨尔》中各部落的俘虏政策的基本内涵:对于主动投降的人,保障其生命安全;对拒不投降者要坚决消灭,如果被活捉,还要折磨致死;而那些在战斗中曾经杀害过战胜方将领的俘虏则难免一死。
关于如何处置战俘的问题,近代有更加详细的规定。藏族军事理论有“败而不亡”一章,它主要规定了俘虏政策以及战败后争取保存自己、避免惨败的谋略。其中谈到:“如果战败,无论地位高低,都要将盔甲交于对方。他们看到这种举动,就没有再杀戮的道理。……不得讽刺挖苦听从劝导而投降的敌军官兵,他们
应按其原有军阶享受一定的待遇。……俘虏被放回时,也要根据规定给足一定的路费,并让他们起誓,保证在一生中永不卷土重来,否则将处以极刑。”④这一规定的主要精神有三点:其一,一般不打骂俘虏,还视其原来的军阶给予不同程度的优待;其二,不把被俘人员强迫留在军中,起誓保证永不为敌之后,发给路费,放回原籍;其三,只对那些顽固不化、对抗到底的人处以极刑。这些规定,较之《格萨尔》中的俘虏政策,更加系统和完善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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