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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何峰 |
来源: 《格萨尔》与藏族部落 2007年08月10日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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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盟誓的要素
盟誓由四大要素组成:盟誓的主体、盟誓的目的——特定事件、盟词和仪式。作为盟誓的主体,一般要有甲乙双方,比如上述盟例中的晁同和白帐王、格萨尔和阿达拉毛、年擦阿旦和三十英雄等。群体可由其中的个人或部分代表人物出面即可,并不强调这个群体的全部人员都参加。《贵德分章本》说:格萨尔降伏鲁赞魔王后,沉缅于酒色,迟迟不归,致使岭部落遭受外敌入侵。这时格萨尔那颇通人性的赤兔马催促他赶紧回去,还让格萨尔起了誓。此时的赤兔马虽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盟誓人,但是它在这里扮演了盟誓另一方主体的角色。
盟誓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唯有必要时才举行盟誓。比如格萨尔和阿达拉毛为缔结婚姻关系而发誓,晁同和白帐王一方为了抢娶珠牡、一方为了篡夺蛉部落王位而建立同盟关系。在前引述的如累杰和那个婴儿的母亲之间的盟誓,一个想买到对方的孩子,另一个则要求鞭打赞普遗体,尽管我们还不能考证清楚是何用意,但这是一个条件,双方都为了达到各自的目的而答应对方的条件,于是进行了盟誓。
盟词一般表明为什么目的而盟誓,为达到目的双方各自承担某种义务、责任,表示某种许诺,同时还表明自己的决心,如果达不到目的或实现不了诺言,甘愿接受神灵的某种惩罚,等等。年擦阿旦在岭部落三十英雄面前的盟词内容是,他的父亲晁同投靠霍尔白帐王,已经成为岭部落的公敌,也是他的敌人,表示一定要杀掉,否则誓不为人。格萨尔和他的赤兔马之间的盟誓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的:梅萨本结不想回岭地,又怕赤兔马将格萨尔弓l走,于是把马赶出家门。格萨尔出自己的马,这时赤兔马提出,只有经格萨尔发誓后它方可跟他回去。为此格萨尔发了誓:
第一句誓言,
不在魔地位;
第二句誓言,
不听梅萨话;
第三句誓言,
不能再下马。①
史诗中的盟词多为单方面所发,藏文史书有许多与盟双方均发表盟词的记载,在此不赘。
不难看出,盟誓的仪式可简可繁。比较简单的盟誓,只要就某事向有关人员或者神灵说出盟词即可,或者表明如果背弃誓约甘愿接受某种惩罚。比较隆重的盟誓还要举行一些必要的仪式。前文已经谈到,晁同和白帐王结盟时,两人共同喝温血,一齐吃生肉。他们所喝的既然是温血,那么它必定是新近宰杀牲畜所得。
祝岭战争期间,祝古部落兵败,人员和财产遭受严重损失。此时祝古君臣请卦师算卦预卜未来,卦词显示,如果祝古部落人马逃往上部地带藏匿三年,财物可失而复得,也没有敌人来犯。于是他们决定按照卦词所说的去做,但觉得这是部落的重要机密,不可泄露.因此大家都发誓:“决不泄露此机密;要同心一志,甘苦同尝,不潜逃,不投降。还杀了一头黑犍牛,大家轮着喝血歃盟”①。这就证明,宰杀牲畜并由参与盟誓的人喝温血、吃生肉是部落民举行重要盟誓仪式的重要内容之一。史诗特意提到,祝古部落民的盟誓活动中所宰杀的是一头黑色犍牛,看来,用于盟誓的牲畜在颜色等方面可能还有一定的讲究。关于藏族盟誓宰杀牲畜的情景史书中多有记载。《旧唐书·吐蕃传》说,吐蕃赞普与臣下盟誓,必刑羊、犬、猕猴等物,且先折其足而杀之,即裂其肠而屠之。历史上著名的唐蕃长庆会盟中,“刑牲”、“歃血”是一项很重要的内容。刑牲习惯依然延续至近代藏族部落的盟誓之中。川康牧区部落间的重要盟誓,要举行名叫“踩牛皮血”的仪式。宰杀一头牦牛,将剩下的带血的湿牛皮铺在地上,结盟双方部落的长者赤脚踩牛皮,同时右手食指象铁钩一样相互钩住,讲清盟誓内容之后,每位长者发誓: “直至天灭地毁·永不违誓”,并以部落地祗为证。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格萨尔》中所谈到的生饮生食刚刚宰杀的牲畜之血肉是藏族古代盟誓与近代盟誓仪式的一个中间环节。自古至今,藏族部落民的盟誓在其形式、内容、作用等方面均有较大的变异,但在重大盟誓活动中宰杀牲畜这一习俗完全沿袭下来,足见这一环节之重要。那么刑牲在盟誓中到底有何特殊作用呢?《旧唐书·吐蕃传》中有这样一段记述:吐蕃赞普与臣下一年一小盟,三年一大盟,每盟均有刑牲内容。、小盟誓词日:“若心变迁,怀奸反覆,神明鉴之,同予羊狗”;大盟盟词中说: “尔等成须同心戮力,共保我家,惟天神地祗,共知尔志。有负此盟,使尔身体屠裂,同于此牲”。从这两则盟词可以看出,在重大盟誓活动中宰杀牲畜,其目的主要有二:一是盟誓活动要请原始宗教的神灵鉴证,杀牦敬献神灵,以示盟誓之庄严;二是给参与盟鲁的人员一种威慑,警告大家,若有违盟就将落得被刑牲畜同样的下场。《格萨尔》虽然没有道明,但可以肯定,史诗中的部落民举行盟誓时宰杀牲畜,喝温血吃生肉,其目的就是加强盟:譬的约束作用。
三、盟誓的约束力
盟誓对于藏族部落社会的群体和个人具有很强的约束力,一经起誓、结盟,则意味着双方建立了一种神圣的关系,他们必须执行盟词所规定的内容,无条件地信守诺言,坚决履行其义务。《格萨尔》中有不少生动事例,其中最有趣的是岭部落晁同为了不造成背誓而绞尽脑汁自我折磨的事。格萨尔一行前往汉地途中,遇到一个名叫阿赛的部落头人抵抗,他变化多端,来无踪去无影,难以降服。岭军首脑研究对策时,晁同夸口可以降伏阿赛。于是格萨尔派晁同去对付,但晁同自知难以完成使命,为避免当众出丑,便托病不去,还在家门口准起了忌客的石垛。格萨尔严令一定要把晁同找来,还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晁同无奈,让妻子赛措玛面对来使指祖传金字大波罗密多经起誓,说他真的患了寒热病,症状是上体热症,下体寒症,腰部寒热交织,大阵痛象大橛子在钻刺,小阵痛象小橛子乱扎。但赛措玛知道这不是真的,不敢去起誓。于是晁同想了个不致背誓的办法:“他把上体在太阳下暴晒一阵,以伪装火热症;把下体在阴凉处晾了一阵,以伪装寒症;又在阴阳交界处晒了一阵,以伪装寒热交织症;在枕头上用大橛子乱捶一通,以伪装大橛子钻刺似的
阵痛;在褥垫上用小橛子刺了一通,以伪装小橛子乱扎似的阵痛……”最后,晁同还装死,被拉到坟场经受了许多折磨。晁同如此煞费苦心,自我折磨,就是为了既发誓证明自己有病,又不因装病而背誓。无独有偶,汉文史书也记载了一则与此相似的历史故事:郑庄公的母亲姜氏与庄公之弟共叔段合谋策动叛乱,意欲推翻庄公统治。郑庄公设下陷阱,一举平息叛乱,把姜后安排在异地软禁起来,并发誓“不及黄泉,无相见
也”。继尔悔之,但誓言已出,不敢违背。颍考叔看出庄公的心思,给他出了个既可以使他们母子重逢又能避免背誓的主意“掘地及泉,隧而相见”。庄公照此行事,母予团圆,感情复初。从晁同的自我折磨和庄公处心积虑的安排可以看出,藏汉两个民族对破盟背誓一样地十分忌讳,而悔盟逆誓的方法也十分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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