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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角巴吉 |
来源: 2008年01月14日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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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生命献给审判事业,这是我多年来的夙愿,党把我从一个贫困牧民的儿子培养成共和国的一名法官,这是我的荣幸。我患重病的十多年里,靠党靠组织上的关怀,我才一次次住院,一次次手术。如果没有党的温暖,组织的关爱,亲人好友的呵护,我恐怕早就不在人世了……”这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的刚察县高级人民法院为迎接建党80周年英模报告会上的肺腑之言,会上,当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线应学把全省法院系统第一批3万多元的捐款递到他的手里时,全场掌声雷动。
他只有一个信念:哪怕变卖完家财,也要治好病干好工作。
这是一个叫人们无法从记忆深处抹去的好法官周太。 周太(官却周太),男,藏族,生于1952年元月,1970年参加工作,2007年2
月离岗休养。离岗前担任青海省海北州刚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系四级大法官。是一名“二等甲级”伤残工作人员。他于1981年2月的一天,在下乡办案的途中不慎从马上摔下采,造成左髋骨骨折,后逐渐导致为创伤性骨包虫病。这种疾病是一种非常罕见的、近似于癌症的重病。在因公致残后的25年期间,特别是从1995年到今年的12年期间,他以顽强的毅力与病魔抢时间、争速度,完全依靠双拐,拖着负病的残体,在海拔3500朱以上的审判岗位上,不顾个人的安危和家庭的困难,亲自调处各类民事纠纷800件、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次、防止矛盾激化90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300多条。他忠于党的事业、扎根高原、无私奉献、爱院如家、廉洁奉公、执法如山、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满腔热忱和高度负责地对待每个农牧民群众和当事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一切从自身做起,从一点一滴上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入党誓言,力求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社会评价、经得起法律衡量的“铁案”。他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和要求,对法律的忠诚和对人民的热爱三十七年如一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捍卫着新时期人民法官的崇高荣誉,实践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司法为民的要求,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人民、忠实才法官职业道德,他不折不扣地履行着法官的职责,始终为刚察地区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同时也得到了党和人民的高度评价。2000年被评为青海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和“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2002年又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并荣记“个人一等功”一次,同年被海北州人民政府评选为全州“残疾人自强模范”,2003年被青海省人民政府残工委授予全省“残疾人自强模范”,同年8月8日被评为“全国残疾人自强模范”,2005年12月被列为“感动青海十大人物”候选人之中等。于2007年2月1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他离岗休养并享受正科级领导职务待遇。周太同志离岗休养之后,为拯救、保护当地栖息繁衍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国际极危(CR)级动物、省级重点保护动物——普氏原羚物种奉献着自己的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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