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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孙一曲 刘喜梅 |
来源: 中国西藏 2006年07月13日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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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金在交流会上发言
高挑的身材,坚定的目光,自信的步伐,当我们在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与她不期而遇时,便一下认出,她就是在西藏开创女性从事律师业先河的央金律师。
1985年,当21岁的央金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进入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工作时,拉萨只有6名律师,央金是其中的唯一的一位女性。1989年,央金开办了西藏第一家经济律师事务所,1993年创办了西藏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那时她还不到30岁。
央金在从业的14年中,承办了各类案件800多宗,先后为100多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经济损失7000多万元。西藏各类重大、疑难案件、对外重大经济经营、合作项目等资信调查工作以及谈判、起草合同、调处履行过程中的纠纷总少不了她。在她承担的310多件刑事案件辩护中。有41人无罪释放。辩护意见采用率达80%以上。
司法界人士这样评价央金:“她反应特别快,表达能力强。她可以很快调动起自己的情绪,投入到案情中去,并感染着法庭上的人。”
央金在法庭上如此快的反应速度完全是练出来的。她从小学到高中就没有当过班干部,用她的话来说就是接受锻炼的机会很少。初入行时,她也难免声音发颤,两腿发抖”,但她不断给自己施加压力,每周至少出庭三四次,有时甚至一周5天10个上午下午都排得满满的。平时,她白天调查,晚上写材料,苛刻得连娱乐的时间都不给自己留下。十多年来,在这位女律师的日程上,几乎没有一天写上“休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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