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巴才仁,原名李应芳,1923年生,藏族,舟曲县立节乡人。1950年参加工作,195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舟曲县(西固)乡长、区长、法院院长、县长、县委书记,甘南州委书记处书记、州长,甘肃省委第四届委员会候补委员。
香巴才仁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身先士卒。解放初,在安定民心,恢复生产,建立健全基层人民政权,剿匪支前,减租减息和“土改”及“禁烟”运动中,他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办事,经常自带干粮,跋山涉水,访贫问苦,发动群众。由于工作出色,他担任了舟曲县县长。他领导全县农业互助合作化健康进行。带领群众,修渠筑坝,兴修水利,推动了农业生产的长足发展。他深入各乡村,大力推广花椒种植,使许多农民的收入大幅度增长。1956年,香巴才仁担任州委书记处书记。1957年,当全州掀起农牧业合作化高潮时,他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反对脱离实际的急躁冒进做法,提出甘南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慢一些比快一些好”的意见,对部分农牧区的发展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他坚持原则,敢于直言不讳,表现出一个共产党领导干部的高尚品质。
香巴才仁毕生艰苦朴素,严以律己,廉洁奉公,从不谋私。组织上配备的专车,在合作市郊他从来不用,更不许家人和亲朋使用。对有困难的乡亲,他经常接济,有一次在兰州开会时,香巴才仁遇到一位从玛曲县到兰州给孩子看病的贫苦牧民,由于语言不通,一时找不到医院,他亲自联系医院,并用自己的车送病人到住院部,那位牧民深受感动。
在1958年的反封建斗争中,香巴才仁常驻夏河阿木去乎,协助部队开展工作。他贯彻执行“区别对待,分别处理”的政策,及时释放了640名未参叛的群众和喇嘛,及时防止了“扩大化”倾向的蔓延,挽回了部分影响。由此,他受到不公正的政治待遇,被下放劳动改造,并被降职。1963年复职后,他多次深入到舟曲县博峪乡调查研究,落实政策,帮助群众渡过了生活困难时期。他忘我工作,又不肯接受组织上的生活照顾,两次因劳累过度而晕倒住院。他于1968年3月15日逝世,享年4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