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民族中学贫困生助学会基金管理制度
1、本会下设财务室,具体负责基金的管理,每学期应向理事会报告基本情况。
2、助学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开设独立的基金帐户,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3、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接受社会监督,接受捐赠人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查询监督,基金财务状况随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