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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张世俊宋仁杰 |
来源: 西宁晚报 2008年04月11日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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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藏族网通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把党组织的关怀落实到广大党员中,增强党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西宁市积极搭建关爱扶助困难党员平台,筹资190万元建立党员关爱帮扶基金。
党员关爱帮扶基金分别在市本级和各区县、市直各党(工)委建立。基金主要通过党费补助、财政补贴、党员捐助三种途径筹集。市本级每年筹集基金不少于15万元,其中留存党费划拨5万元,财政拨款10万元。区县每年筹集基金不少于25万元,其中市管党费下拨5万元,市财政下拨10万元,区县财政拨款和党费配套10万元。另外还采取组织党员在每年“七一”前后集中进行募捐的形式筹集。基金对党组织关系在西宁市年龄75岁以上、党龄40年以上的农村老党员进行定期生活补助,每人每年发放补助240元(20元/月);对70岁以上的农村老党员代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对家庭经济状况较差或因病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党员进行帮扶,补助标准为500—1000元;采取限期借用的形式扶助有文化、有技术、有路子、缺资金的生活困难党员创业,借用标准为2000—5000元,借用期限为半年至一年,不计利息。
为加强对党员关爱帮扶基金的管理,市、区县委分别成立党员关爱帮扶基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员关爱帮扶基金在市、区县财政部门设立专户进行管理。基金经由党员个人申请、组织审批、公示等环节后兑现使用,同时,与党员的现实表现、所做贡献挂钩。(编辑 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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