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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崔振林 |
来源: 中国藏族网通 2008年04月02日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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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藏族网通讯 格尔木市按照《青海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对全市大中型水库征地移民开展了扶持资金的兑现工作。目前,共向2101名移民发放扶持资金190余万元。
自2006年8月至2007年3月,格尔木市完成了水库征地移民扶持人口的分解落实登记工作。目前,全市符合享受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政策的移民共484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纳入大中型水库征地移民后期扶持范围的水库征地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扶持20年,每人每年享受补助600元。目前,格尔木市扶持资金兑现工作全面结束。 (编辑 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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