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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吕锦武 |
来源: 中国藏族网通 2008年04月11日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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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藏族网通讯 近日,平安县人民法院及时调解处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化解了双方长达7年的恩怨,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01年5月9日 ,王某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载乘刘某某在行驶途中,将刘某某致伤,造成刘某某截瘫,第10胸椎椎管内血肿。为此,刘某某在省城某医院住院治疗16天,花去很多医疗费。刘某某与王某就赔偿款问题多次协商无结果,并为此发生纠纷。 7年的时间里,沉积了很深的恩怨。
法院受理此案后,为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办案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庭前调解。调解中,适时以案释法,对他们说服教育,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当庭给付了原告医疗费等经济损失6万元。(编辑 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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