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动正规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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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仓烜李联邦 |
来源: 人民公安报 2008年04月11日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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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藏族网通讯“处分够不到,批评难见效,群众也不告,影响却不好。”去年以来,青海省刚察县公安局针对民警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出台民警百分考核办法,对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质量、密切警民关系、增强民警自律意识、遏制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和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夯实思想基础,该局多次组织民警学习百分考核办法的内容,讲清量变与质变的关系,强调谨小慎微的现实性,澄清“小病不足惧,何需动手术”的思想;讲清自律与纪律的关系,强调自防自律的重要性,澄清“掣肘太多,捆绑手脚”的思想,澄清“多做事、多出错、多吃亏”的思想,讲清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强调置身事外的危害性,澄清“老调新弹三日新”的思想。
为增强可操作性,该局列举出34条146种行为,按违纪的性质和情节确定相应分值,让民警一目了然。同时,规定扣分与内部处理措施同时进行。一年来,全局民警的平均分值在90分左右,既起到了红灯警示教育作用,又收到了警戒预防的效果。
考虑到专职督察人员有限的时间和督察面,该局确定局领导和各队、所、室领导为兼职督察员,作为民警违规督察、记分的主体。因教育管理失职造成本单位、本部门民警扣分的,对单位领导记分,真正体现队伍管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精神。为强化扣分的教育预防功能,该局违规扣分后果与政治待遇和经济利益直接挂钩,扣分处理与纪律处分相衔接。同一问题连续被扣分五次,实行一票否决制。 (编辑 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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