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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朱薇 |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2008年09月03日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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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重庆专电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三起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一审公开宣判,针对三起案件所反映的单身出行女性已经成为严重刑事犯罪侵害的高危人群现象,法院提醒广大女性朋友尤其是单身驾车女性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法院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驾驶车辆出行的女性逐渐增加,由于身处封闭的车厢内,驾车女性的防范心和警惕性会远低于单身在路上行走时,车上放置的财物又通常较随身携带的多,于是犯罪分子越来越多地将侵害目标瞄准了单身驾车的女性,通常采用的手法是利用被害人上车、下车或中途停车,车门未锁的时机,直接进入车内,或在人烟稀少的地方,使用暴力将车窗砸碎后进入车内,控制住被害人后实施抢劫,甚至实施强制猥亵、强奸,对被害人造成很大的伤害。 (编辑 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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