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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李成业 |
来源: 西藏日报 2008年07月03日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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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藏族网通讯 近期,西藏强降雨天气造成局部地区出现洪涝和泥石流灾害。近日,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对当前西藏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要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应急调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各地市及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调查工作,对城市、村镇周边及公路铁路沿线、重大建设工程区、旅游景区(点)、企业矿区、中小学校舍(区)等区域进行全面、重点排查;要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监测、报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各项措施。
二是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各级气象、水利、地震、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充分运用各自的监测网络,密切监测气象、水文、地震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建立信息共享和会商机制,及时做出科学准确的分析判断,确保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准确。
三是要编制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隐患应急预案。各地市要在已经发布实施的国家和自治区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和完善地市级和县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中要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线路和自救互救方法,落实到单位到户。
四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各地市要根据已经查出、已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监控,检查各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最大限度地避免灾害发生。同时要落实专业监测责任制,在群防群测的基础上,实施专业监测,并建立监测档案。
五是要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加强应急反应能力建设。各地市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应急响应保障体系,确保应急反应及时、到位、高效。(编辑 贡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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