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作者: 陈庆英 |
来源: 《中国西藏基本情况丛书—西藏历史》 2007年05月23日 17:09
|

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在北京签订《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1949年9月下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共同纲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均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等内容。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朱德总司令宣读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命令》,命令人民解放军迅速解放一切尚未解放的国土。
新中国宣告成立的喜讯传到甘、青、川、滇广大藏族地区,使各界藏族人民都欢欣鼓舞。在塔尔寺坐床不久的第十世班禅大师,在10月1日致电毛泽东主席、朱德总司令:“致崇高无上之敬意,并矢拥护爱戴之忧。”并明确表示“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凡有血气,同声鼓舞。今后人民之康乐可期,国家之复兴有望。西藏解放,指日可待。” 并致电负责解放西北地区的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司令员彭德怀,恳请“速发义师,解放西藏,驱逐帝国主义势力,巩固国防。”11月23日,毛泽东、朱德给班禅大师复电说:“西藏人民是爱祖国而反对外国侵略的,他们不满意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政策,而愿意成为统一的富强的各民族平等合作的新中国大家庭的一分子。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必能满足西藏人民的这个愿望。”中共中央在12月31日发表的《告前线将士和全国同胞书》中,把解放西藏列为全国军民将在1950年完成的光荣任务之一。
1950年1月2日,毛泽东主席和中央军委决定:进军和解放西藏的任务主要由第二野战军担负,同时要求第一野战军予以配合。二野迅即提出了由其所辖之第18军担负经曲川、康向西藏东部和中部,其他部队分别从新、青、滇向西藏西北和东南“多路向心”进军的计划,随即得到了中央的批准。1月中旬,二野首长将仍在川南执行任务的第18军军长张国华、政委谭冠三等召至重庆,向他们下达了上述命令,要求18军全体指战员,尤其是共产党员都要勇敢地担负起此项任务,并迅速付诸实施。其他将从新、青、滇人藏的部队,也陆续接到了同样的命令。
面对外国侵略势力与达扎等人的扩军备战活动和西藏的社会情况,在给18军部署进藏的任务时,二野政委邓小平提出:“西藏问题有军事问题,需一定数量之兵力。但军事与政治比效,政治是主要的。”“政策问题极为重要”。“到西藏去就是靠政策走路、靠政策吃饭,政策就是生命。必须紧密联系群众、依靠群众。要用正确的政策去扫除中外反动派的妖言迷雾,去消除历史上造成的民族隔阂和成见,把康藏广大的僧俗人民和爱国人士团结到反帝爱国的大旗下来。”二野司令员刘伯承也提出:“要先由民族团结人手,然后才能谈阶级问题”,“宗教问题如体会不深,乱下手,必出大乱子。”这表明他们已经开始在考虑关于主要以和平的方式解放西藏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