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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索文清 |
来源: 藏人文化网 2006年09月07日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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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世达赖喇嘛像。铜鎏金,高144厘米,现供奉北京雍和宫。
1751年清王朝平息了珠尔墨特那木扎勒之乱后,颁行“酌定西藏善后章程十三条”,确立了由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专主的行政体制。从此,达赖喇嘛登上政治舞台掌管政事,政教合一,和驻藏大臣一起共同领导监督噶厦,杜绝了噶伦等世俗官员“擅权滋事”的可能。
七世达赖喇嘛格桑嘉措,是清朝皇帝下旨批准执掌西藏地方政教大权的第一位宗教领袖。乾隆皇帝在给西藏僧俗大众的敕渝中说:“持金刚达赖喇嘛为雪域藏地唯一怙主,大皇帝为宏扬佛教和一切众生安宁,如往昔第五世达赖喇嘛时期一样,一切授权于持金刚达赖喇嘛,尔上师、僧众和第巴官员等藏地一切僧俗,若感戴圣恩,虔心尊敬达赖喇嘛,则时时福乐,倘若违之,大皇帝法令严明,汝等务必慎之,须善取舍,永享福乐。”这里,乾隆帝明确指出了今后西藏的一切事务,都须由达赖喇嘛亲自过问,谁若违抗朝令,必受严厉制裁。为了提高达赖喇嘛的权威,乾隆帝还特赐格桑嘉措象征权力的金印一颗,其印文同顺治皇帝赐五世达赖之金印印文一样,授权他全权处理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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