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藏寺庙经济的来源
1959年达赖及噶厦政府从怂恿、支持叛乱到公开叛乱,达赖叛逃国外。西藏工委十分重视寺庙的民主改革,基于寺庙是三大领主之一,是封建农奴制度政教合一政权的重要支柱,在西藏的政治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经济领域拥有大量庄园土地、牧场牛羊和农奴、奴隶、放有大量的高利贷,是集中封建农奴制度典型代表。在武装叛乱中不少寺庙是重要的巢穴,半数以上寺庙参加了叛乱,许多寺庙的反动上层就是武装叛乱的策划者和组织者,他们的活动超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党的宗教政策、政府法规法令所允许的范围的实际,决定寺庙民主改革与农牧区民主改革同步进行。在寺庙进行反对叛乱,废除寺庙的封建剥削和封建特权,实行政治统一,政教分离,宪法进寺庙不准寺庙干预行政司法和教育等一系列政策规定,对参叛寺庙的土地、牲畜等生产资料一律没收,分给农牧民所有,对未叛寺庙的生产资料则实行赎买政策。寺庙民主改革是一场社会改革的斗争而非反宗教的斗争。1959年后,区内寺庙失去了在行政事务和经济事务中享有的传统权力,失去了全部的庄园、农奴、奴隶和在政府中的显赫位置。民主改革促进了生产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藏传佛教在人们头脑中曾一度有所淡化,最主要的原因是民心所向,民主改革及其以后带来的分田、分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牧者有其牲畜,人们充满获得解放的喜悦和激情。民主改革后,西藏保留寺庙530余座,僧侣7000余人,他们一是靠赎买金维持正常活动,二是念经及老弱病残僧侣可以按月从政府领到粮油,三是有生产能力的僧侣参加农牧业、副业、林业生产,为寺庙开垦出荒地和牧场,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养活自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落实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陆续拨款2.6亿元修复寺庙并陆续开放,平反了802名宗教界人士的冤假错案,对“文革”中查抄保留财产给予清退,据1988年统计:各种原物37704件,铜佛法器37万多公斤,林卡72个土地 ,702克,房屋779间。落实赎买金492万余元,寺庙财物折款85万余元。由于管理滞后及达赖集团挑拨鼓噪,我区1980—1994年间出现了“宗教热”。据调查显示,1982年全区宗教活动场所64座,僧尼1288人,1987年宗教活动场所928座,僧尼14320人,1990年宗教活动场所1353座,僧尼42190人,1994年宗教活动场所1787座,僧尼46380人。随着在寺僧尼人数重新增长和宗教影响的逐步扩大,寺庙和喇嘛希望恢复往昔的权势是十分自然的,达赖集团的渗透,使这种企望和努力成为西藏社会的重要不稳定因素。1980年后,我区实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农牧业生产经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家庭经济、个体工商户在城乡恢复和发展。西藏农牧民的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农牧民群众把相当一部分人力、财力、物力用在宗教消费方面。据1988年调查表明,在拉萨寺庙中的喇嘛每人每年平均得到的布施为1000—1300元。这种宗教性消费实际上是农牧民群众扩大再生产的一种扣除,对农牧民群众的经济生活和改善生产条件起了消极作用,但为寺庙经济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以 60—70年代僧侣开展的种植、养殖等活动为基础,80年代落实各项政策和农牧民群众的大量布施捐献为契机使寺庙具有了从事经济活动的能力和条件。
(二)寺庙经济的发展模式
西藏地域辽阔,寺庙分布点多面广,寺庙所处的地理环境和经济环境也不尽同。十世班禅大师提出“以寺养寺”,并在扎寺进行试点工作后,各地寺庙根据各自所处环境和经济状况,开展了形式各异、结构有别的寺庙经济活动,形成了不同的模式。
1、生产型模式。这类寺庙一般离城镇较远,处在适宜生产的地理环境。如:洛扎县卓瓦寺等。主要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植树造林)加工业和藏医药生产等。生产方式因生产条件不同而有较大差异。其中种植业、畜牧业、林业等由于存在生产资料所有权、支配权和使用权,加之由群众代耕、代牧问题突出而倍受世人关注。
2、流通型模式。这类寺庙一般处在公路沿线、市镇附近,适宜进行营销活动的地理环境。主要包括商业、运输、旅游业。因不需要土地和牧场,只需资金和人才,特别是位置优越,消息较为灵便,经营素质较好的大、中型寺庙,如哲蚌、色拉、布达拉宫、大昭寺、扎什伦布寺、萨迦、桑耶寺、强巴林寺等,往往借助寺庙是宗教场所,能吸引众多游客和信教群众的优势,从事着融运输、商店、旅店、服务业为一体的多种类型的营销活动。扎什伦布寺的“刚坚公司”,从事着跨区域的寺庙经济活动。这种模式是寺庙扬长避短的优势所在,应是寺庙经济发展的重点。
3、消费型模式。这类寺庙一般处在交通闭塞、偏僻、文化落后的地理环境。主要以收取布施和由僧尼家庭供养来维持寺僧的经济生活和宗教消费现阶段布施和化缘仍是寺庙经济的主要来源。寺庙僧尼人口的增长,要求寺庙规模扩大和生活性、宗教性消费的增长,寺庙收取布施和化缘的现象越来越多,本地布施少,僧尼就到外地化缘,拉萨街头化缘,甚至强行索要,每逢夏秋时节,僧尼纷沓而至藏北草原,成为信教群众的一种经济负担,影响着群众的经济生活和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
4、传统型模式。这类寺庙一般分布在那曲东部、昌都北部一带(色拉寺过去也曾发现有类似情况),寺庙僧侣沿用历史上形成的佛事基金形式募集财物。收入来源于当地信教群众,所集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永久归属寺庙,信教群众仅享有寺庙年复一年的一次性简单的某一佛事活动的永久受益权。造成寺庙富裕、群众贫困现象的加剧。
5、综合型模式。这类寺庙一般处在交通要道、城镇附近,适宜生产型、流通型活动的地理环境。其经济活动具有生产型、流通型和大量收取布施的特点。
西藏寺庙经济具有种类齐全,大中小并存的特点。寺院经济活动大部分是以寺僧自劳得食、自劳得利为前提,与旧西藏寺庙经济相比具有质的区别。开创了社会主义条件下寺庙自养的基本途径,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藏传佛教寺庙不劳而获的传统模式,是一场深刻的宗教改革。但是传统型模式仍具有很大的消极作用,不利于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发展进步。
来源: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