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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狩猎权拍卖是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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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6年09月28日 17:25

                      
                                 杜永胜回答记者提问

    新华网消息 中国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局长杜永胜9月28日在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野生动物狩猎权拍卖是在依法办事,森林公安在执法当中要严格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来执行,未经过批准就是违法,严厉打击非法狩猎的行为。
    杜永胜说:“关于野生动物狩猎权拍卖的问题,从我掌握的情况来看,我们的执法都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森林法》、《野生动物法》和相应条例。”他解释说,之所以这么做,一是依法办事,二是依照国际惯例,因为野生动物种群应有一定数量,比如我们知道澳大利亚的袋鼠是很珍贵的,但是超过一定承载量,他们也会猎杀一部分。中国组织拍卖,一是经过专家科学论证,每年有一定的数量限额。第二是严格监控,通过拍卖狩猎权,将获得的收入全部用于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以弥补不足。
    杜永胜还表示,森林公安在执法当中要严格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来执行,未经过批准就是违法,严厉打击非法狩猎的行为。
    据他介绍,近年来,一些地区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十分猖獗。为有效遏制这一势头,森林公安在加强日常工作的同时,还在一些重点时段和重点地区组织实施了专项打击行动。仅“十五”期间,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就相继组织开展了“可可西里一号行动”、“南方二号行动”、“天保行动”、“猎鹰行动”、“候鸟行动”、“春雷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了一大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特大案件,严厉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国际上也树立了中国政府保护生态的良好形象。
    据统计,2005年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涉林的刑事案件13000多起,涉案金额4亿多元人民币,涉案犯罪嫌疑人18000多名;查获犯罪团伙400多个。(编辑 彦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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