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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青海日报 2007年07月11日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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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贯彻草原法律法规,切实保护草地资源,进一步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执法检查,并于7月31日~8月10日组织执法检查组深入到省内部分地区进行实地检查。为了增强检查实效,全面了解我省贯彻实施草原法律法规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草原违法行为,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及时归纳、整理后上报执法检查组,以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草原的保护、管理、建设和合理利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省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联系单位:省人大常委会《草原法》执法检查组或省人大农牧环保委员会(地址:西宁市五一路16号)
联系电话:0971-8457033 8454916传真:0971-8450795 8454916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7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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