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作者: |
来源: 青海省政府网 2007年03月16日 08:53
|
青海是我国人口最少的省份之一。
人口自然增长率降低。全省各地实施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少生快富”试点工程,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为 9.49 ‰。年末全省总人口 543.2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 213.23 万人,城镇人口比重达 39.25 % ;乡村人口 329.97 万人 , 乡村人口比重为 60.75% 。全年出生人口 8.49 万人,出生率为 15.7 ‰,比上年下降 0.62 个千分点;全年死亡人口 3.36 万人,死亡率为 6.21 ‰,比上年下降 0.24 个千分点。全年净增人口 4.6 万人,比上年少增 0.2 万人。
劳动就业工作继续加强。年末全省就业人员 297.80 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 98.06 万人,比上年新增 3.94 万人,增长 4.19%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 2.85 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 3.93% 。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8057.85 元,比上年增长 10.1%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 2165.11 元,比上年增长 8.0% 。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 36.31% ,比上年上升 0.61 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 45.13% ,比上年下降 3.40 个百分点。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增加到 18.3 平方米 ,农牧民人均居住面积增加到 17.95 平方米 。年末农村绝对贫困人口 62.73 万人,比上年减少 11.13% ;年末农村低收入人口 56.53 万人,比上年减少 10.14% 。全年解决农村贫困人口中 14.24 万人的温饱问题。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年末参加养老保险人数 59.9 万人,比上年增长 2.39 % ,其中,职工 43 万人,离退休人员 16.9 万人,分别增长 2.38% 和 2.42 % 。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33.2 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 1.95 万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 62 万人,比上年增长 3.16% 。初步建立起了覆盖全省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其中农村特困救助 22.9 万人、医疗救助 24.9 万人。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 20.5 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20.5 万人。救灾救济救助制度得到实施和完善,各项社会福利业、社区服务业稳步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