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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尕藏才旦 |
来源: 藏人文化网 2008年01月28日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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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顶藏族主持葬俗的宗教职业者称为“黑叭”,在其他藏区,“黑叭”叫“俄巴”,它是修持密宗为主的古老的藏传佛教宁玛派僧人。
庙顶藏族的宗教祭司“黑叭”,要经过专门训练。从小师承,习读藏文经书方能承担宗教祭祀。“黑叭”的主要职能是主持“做帛”这类重大的宗教祭祀活动,所用法器有钹、铜摇铃、转经筒、螺号和藏文经书等。独角兽的长角是“黑叭”世代相传的法器,也是“黑叭”身份的标志。除做帛等重大宗教祭祀外,“黑叭”也主持婚丧嫁娶、占卜吉凶、安屋镇邪、敬神求雨、画符咒驱鬼,其宗教职能比较广泛,但一般不驱鬼治病。
可以看出,“黑叭”这个角色身上更多的是藏区本土宗教苯教职业者的气息,他所承担、所从事的也是苯教祭司的业务。只不过他后来接受了佛教的教义、经文而已。因此,我们可以断定,我们看到的冕宁庙顶藏区系列化、规范化的丧葬仪轨是从古流传至今的原始苯教民间祭祀形式。
原始宗教的巫师称为“色巴”或“叭子”。在其他藏区,叫“拉巴”,即法师、跳神者。他们的主要职能是驱鬼治病,亦可占卜吉凶、预防冰雹、敬神求雨、主持敬山神等宗教活动。在举行宗教仪式中,由于他们常常手持小的羊皮鼓,呼喊、唱跳,因此又被称为“小鼓和尚”。“色巴”不能“做帛”,社会地位较“黑叭”为低。
“色巴”无须师承,他们大多是生病两、三年后突然产生了某种幻觉,像精神病患者一样到处狂奔乱跑,最后声称自己从山上或树林中,或水中得到了某种奇异的东西,诸如“蛇角”或莫名其妙的珠子之类。于是请原始宗教的老“色巴”敬神,通过一定的宗教仪式后将得到的东西视为“神物”。与此同时,这个人还须到雅砻江背水回来洗澡净身,宰杀一只白色羊子和已经打鸣的一只白色公鸡,用白色羊皮作为鼓面,以红、黄、蓝、白、黑五彩布条相配,做一个小的羊皮鼓,再配置一个小的铜、木碗。然后把上述物品供到香案上,点燃柏香,顶礼膜拜,作为法器。从此,他便取得了“色巴”的资格,可以从事占卜、求神、驱鬼治病等宗教活动。
无论“黑叭”还是“色巴”,他们都必须学会捞油锅、抓开水、舔烧红的铁铧口等巫术和一些咒语。庙顶藏族认为,这些巫术和咒语在驱鬼治病和其他许多宗教活动中具有特殊功效,是神灵附身的体现。“黑叭”和“色巴”均不脱离社会生产劳动,平时他们从事农牧业生产。他们主持宗教祭祀活动以后,所得报酬并不丰厚。如“色巴”为人驱鬼治病,跳上半天或整整一夜,一般仅得一碗饭的酬谢,待病人痊愈后可另得些微报酬。即使社会地位较高的黑叭,为别人主持一次丧葬,也只能得到四、五升玉米或荞子。
从庙顶藏族葬俗中,我们可以看到佛教初期传入藏区前后,在葬俗方面出现的佛本两宗教之间,相互掺合相互影响的痕迹窥探到了藏区东部山地早期葬俗的斑貌。
多次葬也盛行康区局部地区。
二次或多次葬在世界不少地方也较普遍。学者们较一致的看法是这种葬俗是死者亲属让亡魂一步步割断尘缘、断绝死者与社会集体生活的联系。通过多次葬的终结仪式,使死亡完成,使它完全死去。
在甘孜州北面的丹巴县中路,普遍实行二次葬。即在火葬以后,将骨灰捡起用糌粑、酥油调和后喂鹫,当地人称其为天葬。在这一带,不管什么葬式,二次葬都必须经过火葬。
多次葬中,火葬占着突出的地位。有的地方,葬地是一堆大小不等的乱石块,尸体放置于石堆间,再就地捡石掩盖尸身。这是葬礼的初级阶段。过了一个夏季之后,家人再去葬地搬开石头,从基本腐烂的尸体中拣取骨物和残渣,就地架柴进行火化。火化时得请僧人念经度亡,这是中期葬仪。待骨灰完全冷却后,再连骨灰带烧土装满一背兜,背去丢进大河中(或埋入一个砌起的汉式坟墓中),这才算全部仪式最后的终结。这种葬俗,经过了石葬(实际是土葬)、火葬、水葬(或土葬)三个仪式,是典型的复合葬。
在康北炉霍拉沱一带,三次葬是此地又一独特风韵。
人一死,马上洗尸穿衣。死者是男人则右掌垫脸面,成释佛涅槃的“卧佛”样,女的也一样,只不过左手垫脸,方向不一样。尸体都得搁木板上。请来高僧念经占卜,全村人都来吊唁帮忙。停尸三天。第三天早上,用酒擦洗尸体除臭祛毒,然后用白布从颈缠到脚,面子上套一粗布衣。准备的棺材是长形方棺,要非常薄。尸体放进去后仍摆成“卧佛像”,四周填以柏枝再封棺。出殡时辰不在清晨而在太阳落山后的傍晚。墓地以家族划分为群落,直系亲属不送殡,妇女也不去送葬。送殡队伍中有一小伙举一面镜子在前面给亡灵引路,并不时撒一些食物于路边。棺木落坑,面西而卧。填土时将一碗粗的木杆插在棺尾,稍子冒出地面,坟上垒一土堆,往前再伸出一木杆,犹如一座炮塔,坟上还要放几块白石头作标记。来年三月后,家人拔去插坟的木杆,通气加速棺木的腐烂。根据己身经济状况,或一年,或三年不等,择冬日起尸火葬。火葬用的柴薪要选择没有虫蛀的干枯树或火烧树,锯成若干段架起,把骨灰及遗物搁于柴堆上,再点火焚之。明火完后,盖一层柏枝熏烟,留一人守夜,众人第二天清晨来坟地捡起骨灰。有的将骨灰捣成粉后调泥做8个“察察”;有的连土包在一起,倒进河中;有的带到佛教名山圣地放置。
巴塘南区先是土葬。尸装木箱内或竹筐中,天不亮送葬。葬地离家不远,是方形葬坑,用几块石片砌边,大石板封口。土葬六日后,由村里几位中年人和一僧人前去起尸火葬,骨渣捡起放入布袋抛进河中。而有的将尸体在柴房停放49天再葬。天葬完后,将骨头一烧,挖一小坑埋下,骨灰上建一小方墓。
这些间有火葬的多次葬,各地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都有个共同点,开春以后的死者不能火化,一则担心秽气薰了天神,神怒降雹灾等;二则正值生物繁衍之季,烧尸会多杀生,增加死者罪恶。因此,只能等到冬季百虫长眠之际。
(编辑: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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