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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杨俊 |
来源: 阿坝日报 2007年05月14日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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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前的一个清晨/遥远而宁静的山寨上突然变得热闹而庄重起来/寨里精强力壮的小伙们头戴山鹰羽毛盔帽/手握长刀利剑/巫师的祭祀仪式中祈求神灵帮助/原来这批英勇的小伙们即将奔赴远方去参加一场战斗。当他们渐渐消逝在家乡的视线时,有多少亲人的泪水凝固了他们留下的足迹。而今,这一伤感而庄重的场面已随时光演绎成了一种舞蹈,即今天流传于马尔康县党坝乡尕南村的“哈玛”舞蹈体系。
“哈玛”,意即“战神舞”,是藏族民间的一种祭祀舞蹈。藏文经典《恩波》和《热不拉》中记载:当年格萨尔王的神兵,曾经来到嘉绒地区,“战神舞”就是由这些神兵传播开的。

四川嘉绒藏区地处青藏高原东部边缘。大约在公元二世纪,原始苯波教传入嘉绒地区,苯教崇拜“万物有灵”,重祭祀,崇尚巫术。据史料记载,公元7世纪松赞干布建立了强大的吐蕃王国,并向东扩展,同唐王朝在这一地域展开了大战,除此之外,部落与部落之间、寨子与寨子之间的械斗,更是时有发生,有的部落之间的仇杀征战,要经历几代人的时间。战争和械斗,意味着流血,意味着失去亲人,为了祈求神灵保佑战争胜利,或显示自己的力量,就产生了这种祭祀性质的舞蹈。据《川西苯教调查报告》记载:“松赞干布时期,曾先后数次派遣卫藏的士兵数万人驻守武都、南坪、松潘及嘉绒一带,这些军人中,有苯教巫师随军,每千户有一个大的苯教巫师,称之为‘拉布波’;每一个战斗小组有一个小巫师,称‘拉巴’。”苯教巫师带领士兵跳祭祀舞蹈。

“哈玛”曾广泛流行在马尔康、金川、黑水等地,如今仅在马尔康县党坝乡尕南村还保留有较为完整的“哈玛”舞蹈体系。
在党坝乡尕南村,“哈玛”一般是在阴历十一月十三日这天,在寺庙跳神仪式结束之后才进行表演。由16人表演在土司统治时期则由土司的士兵进行表演,表演者腰配长刀,左手持弓,右手拿箭,身着牛皮铠甲,背上横挂铜铃三排,每排九颗,每排铜铃间标有鹰羽毛,头戴涂红色的铁制盔帽,盔帽上有白鹰毛五根呈一字竖排,苯教认为山鹰是天之娇子,是勇敢和力量的象征,因而头戴山鹰羽毛就能战胜一切邪魔和敌人。表演时无乐器和歌唱伴舞,听从口令指挥。表演开始,排在队首的一武将高喊一声节令节令完后动作紧接,再喊一声节令,动作换形,正所谓“令时不舞、令毕舞起” 。表演时做踏、跳、蹲等动作,双手持弓箭,显示兵精将勇,无往不胜。这是祈求神灵帮助,让部落借助神兵的威力永远强盛的仪式。
藏族视十三为吉祥神数,有十三战神、十三山神、十三神箭等等说法,这种观念源自于苯教,在苯教神话里,天有十三层,献祭的牲畜要宰杀成十三块。

虽然现在已不存在部落之间的征战,也没有出征仪式了,但祭礼舞因其表现了藏民族的勇武剽悍的性格特点,深受人们喜爱,至今都十分流行,只不过不再有它的原始意义了,成了纯粹的娱乐性舞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艺术欣赏水平也发生了改变,古老剧目与现代人的口味没有对接。虽然一些剧目被继承下来,但村里的老艺人越来越少,再加之嘉绒藏戏用的语言是嘉绒语,嘉绒语属典型的地方方言,很多人听不懂。因而“哈玛”舞亟待人们的关注和保护使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能够得到传承和发扬。(编辑 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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